警示案例:北京交通大学“12.26”实验室爆炸事故

作者: 时间:2022-07-19 点击数:

警示案例

北京交通大学“12.26”实验室爆炸事故

事故经过

20181226934分,119指挥中心接到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东校区2号楼起火的报警,经核实,现场为2号楼实验室内学生进行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科研试验时发生爆炸。当日上午9时许,刘某辉、刘某轶、胡某翠等6名学生按照李德生安排陆续进入实验室,准备重复24日下午的操作。经视频监控录像反应:当日92745秒刘某辉、刘某轶、胡某翠进入一层模型室;93321秒,模型室内出现强烈闪光;93325秒,模型室内再次出现强烈闪光,并伴有大量火焰,随即监控视频中断。事故发生后,爆炸及爆炸引发的燃烧造成一层模型室、综合实验室和二层水质工程学12实验室受损,造成一层模型室现场3名学生烧死。

事故原因

直接原因:在使用搅拌机对镁粉和磷酸搅拌、反应过程中,料斗内产生的氢气被搅拌机转轴出金属摩擦、碰撞产生的火花点燃爆炸,继而引发镁粉粉尘云爆炸,爆炸引起周边镁粉和其他可燃物燃烧。

间接原因:北京交通大学有关人员违规开展实验、冒险作业;违规购买、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;对实验室和科研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。

安全警示

高校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,举一反三,认真落实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,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,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,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规则,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,加强人员培训,明确安全管理责任,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,坚决防止此类事故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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